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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相关家政机构有望减税降费

2019-12-23 14:24:07
来自:风声商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加快推进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19年1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规定:从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激发养老市场活力、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和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共8个方面推动广东省养老服务发展。    
《措施》指出,要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省民政厅负责)  
《措施》指出,为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要落实减税降费。养老服务机构按现行政策享受相关税费优惠。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相关部门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加快对具备条件的转供电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规范对养老服务机构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省税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